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海大教〔2024〕95号)等文件要求,为确保2024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选拔出真正适合转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,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管理
学院成立自主选择专业学生选拔工作小组,学院执行院长为组长,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责任教授、专业主任、专业教师组成。
二、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
1.招生计划
拟招收17人。
2.报名条件
高考未参加综合改革省份,要求理科生;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生物或化学。
三、复试入围条件
《高等数学A2(上)》、《无机化学C》初试成绩均在65分以上(含)。
四、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
1.本次选拔的考核方式为线下面试。根据申请学生本学期16周周日(2024 年12月15日)学校举行的《高等数学A2(上)》、《无机化学C》的初试总成绩,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,按照拟接收选拔人数1:1.5确定面试名单。
2.面试采取学生陈述、面试专家组提问等方式对进入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。
面试内容包含个人陈述和专业综合素质考评两部分:
(1)个人陈述部分,需准备PPT进行自我陈述,陈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介绍、对环境科学专业的理解和未来学习方向。
(2)专业综合素质考评部分,由学院面试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打分。
形式:采用现场面试方式,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是6-10分钟。提问作答环节由专家提出问题,学生现场作答。面试专家根据学生表现打分,面试成绩总分100分。
五、成绩核算和录取办法
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,在转入名额范围内,根据排名择优录取。综合成绩相同时,根据高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1)综合成绩=初试分数+面试分数
(2)初试分数=[(高等数学成绩+无机化学成绩)/2]*60%
(3)面试分数=面试成绩*40%
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,对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六、面试具体安排
面试时间和地点:待定(提前1-2天通知)
面试形式:现场面试
七、相关注意事项
1.请各位复试学生密切关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,保持联系方式畅通;
2.未尽事宜,请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符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0898-66250617;
3.本方案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4年11月28日
撰稿:符鸿
审核:廖建军
复审:王旭